地方政府社會局
依據家暴案例中的風險因子,分析再次進案風險
以解決社工人員不足問題
專案目標
本專案對象為縣市政府之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,專案目標為透過「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」問卷填寫結果,找出親密關係暴力高危機案例再次進案的風險因子,協助家防中心找到預防與因應對策的參考 ,以期降低再次進案的目的。
透過相關家暴研究文獻,將風險因子分為三大類:
(一)個人因素 被害人及加害人自身的狀況。如年齡、就業情形、精神狀態等。
(二)關係因素 雙方關係狀況。如婚姻狀況、是否有控制對方的行為等。
(三)環境因素 上述「個人因素」及「關係因素」以外的其他因素。如介入網絡單位、法律介入程度 及方式、處遇服務方式等。
(1)資料分群
本次所選用的分析方法為「K-Means分群法」,因為其擁有良好的模型解釋力。
根據再次進案的個案分成三 群,並根據家防中心社工人員之專業見解,歸納出以下三群:
1.第一群的個案,歸類為「關係衝突」:
由「對小孩沒有暴力行為比例偏高」、「曾經有因對外求援而有激烈反應」, 可知其暴力關係較不會波及到小孩,主要是夫妻相處上的親密關係暴力問題。
2.第二群的個案,歸類為「情境壓力較高」:
由「有無法呼吸之暴力行為偏高」、「對小孩有暴力行為偏高」、「多為衛政 通報(即可能有明顯身體、心靈損傷而進醫院之個案)」及「30 – 40歲比例較 高」,可知個案多數為年齡為30歲40歲、暴力傾向特徵較為明顯,且有較高比 率會波及到小孩。
3.第三群的個案,歸類為「受服務意願低」:
由「受訪資料無紀錄偏多」、「40 – 50 歲比例較高」、「TIPVDA許多題項填 否」,可知其暴力樣態偏低,配合社工服務的意願低落。
(2)資料探索
藉由資料探索的方式,配合上述資料分群的結果,找出適合三個群組的社工處遇方法對策。
根據上圖呈現三個分群及不同處遇的交叉結果,與再進案率之間的關係。
可發現多數的處遇對於「關係衝突」及「情境壓力較高」這兩群均有效果,因 此可依其分群特性做出處遇優先順序,如「關係衝突」這群其有子女比例較高 ,因此可以優先考慮目睹兒少服務;而「情境壓力較高」這群可以考慮法律諮 詢服務優先。而「受服務意願低」此群,雖然服務意願低,但在接受面訪服務 後,會降低個案的再進案率,因此建議社工人員需要先著重提高個案接受社工 人員服務的意願。
專案成效
(一)利用模型找出高危機案例潛在「再次進案」名單
利用多變量迴歸、NN等機器學習模型預測再進案名單,社工人員可針對此再次進案名單做差異化服務。
(二)透過關鍵因子找出再次進案的重要因素
使用關聯法則、統計檢定等方法找出再次進案關鍵因子,而社工可將資源分配提高於 這些關鍵因子的分析及調查,減少資源浪費。
(三)處置建議
藉由分群法的結果做為未來新個案的分群依據,並依據分群結果提供精準處置建議。